南非煤矿业安全实践亟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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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关于煤炭行业安全的讨论和改进成果不少,但事实上,南非采矿业在安全领域仍然远远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缺乏应急避险的安全规程,用于应对火灾、垮塌、滑坡等各类紧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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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关于煤炭行业安全的讨论和改进成果不少,但事实上,南非采矿业在安全领域仍然远远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缺乏应急避险的安全规程,用于应对火灾、垮塌、滑坡等各类紧急事故。

国际采矿公司普遍执行国际矿山安全法规,采用全密封设备(救生舱),配置独立的生命维持系统,包括供氧和空气循环滤清设备;同时配备空调降温系统和通信系统,以确保避险者在等待救援期间能获得最大限度的生存机会。相比之下,南非仅在《矿业法》第16章中规定了单一压风管路供给呼吸用气,而这一规定早已不合时宜。

美国和中国,两大煤炭生产国——美国在2009年颁布了地下矿山应急救援最终管理办法;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12年制定了《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两者皆规定了安全避险必须保障人员最大生存机会。尽管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现状的改变却远不尽如人意。回顾一下,2006年西弗吉尼亚州的Sago 矿山12人遇难,2010年西弗吉尼亚州的Upper Big Branch矿山爆炸29人遇难,以及中国每年超过2000人死于矿难的现状。新规定制定后,应急救生舱的使用被列入管理办法,并接受相关矿山管理部门监管。

救生舱在南非的销售业绩不佳主要是因为当地客户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根据载人数和时间长短不同,全套独立的应急救生舱设备起价大约为600,00南非兰特。政府一般要求采矿公司对整个矿区制定应急预案,所以需要配置多台救生舱,这笔花费不菲。南非政府借鉴中国立法规定,煤矿公司每吨减税6元人民币(11南非兰特),以支持矿区购置应急救生舱设备。

南非历史上的矿难似乎很快被人们遗忘了,如1960年的Coalbrook煤矿,导致437人丧生;又或者1983年发生在Kwa Zulu Natal的Hlobave Vryheid 矿难,64名矿工不幸遇难。令人遗憾的是,南非矿产资源部仍未出台相关法令法规,追赶世界其他地区,我们不得不担心可能会出现新的令公众哗然的重大矿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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